十三五规划系列研究报告之二:《“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解读:污泥处置及再生水利用目标提升,补偿机制完善开启行业空间
十三五规划系列研究报告之二: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解读:
污泥处置及再生水利用目标提升,补偿机制完善开启行业空间
事件:
国家发改委于11 月17 日发布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11 月25 日。《征求意见稿》涉及“十二五”目标完成情况、十三五规划目标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升,但建制县处理能力不足。污泥无害化处置及再生水利用率提升亟待”十三五”。截至2015 年底,全国城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2.17亿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2%和85%,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85%、县城污水处理率70%)。但污水处理产能分布不均、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建制镇设施明显不足、老旧管网漏损严重、设施提标改造需求迫切。此外,污泥处理设施不足、污水再生利用率不高、重建设轻运营等问题亟待“十三五”解决。
污泥无害化处理目标再度提升,“十三五”政府推行污泥无害化决心强大。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 年,城市、县城、建制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70%、50%,较“十二五”目标分别提升20%、40%、20%。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规模目标,为10.93 万吨/日,处理能力提升136.58%,计划新增或改造污泥(按含水率80%的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理处置规模6.31 万吨/日,为“十二五”计划新增1.42 万吨/日水平的4.4 倍。再生水处理率目标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2113 万立方米/日,较现有处理能力增加79.65%。京津冀及缺水地区再生水目标处理量较2015 年15%的分别提升至30%和20%。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近6000 亿元,空间巨大。其中,设施建设投资中,包括新建配套污水管网投资2188 亿元,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投资788 亿元,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投资588 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投资1192 亿元,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投资395 亿元,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投资316 亿元,新增再生水生产设施投资215 亿元,初期雨水治理设施投资102 亿元。“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控源截污涉及的设施建设投资约1700 亿元,已分项计入规划重点建设任务投资中。
收费政策完善及运作模式创新护航行业空间打开。《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适当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成本并合理盈利。此外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并要求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适当补偿。《规划》要求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积极鼓励跨地区、跨部门的合作,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城镇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